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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富贵没有打扰蓝禾的沉思。

换做是往常,肯定想都不用想蓝禾就会选择前者。

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,蓝禾也不例外,在如此年纪走到如今,乃是蓝月帝国开国以来的第一人,可钟娴在他心中的分量是不言而喻的。

到底该怎么选呢?王富贵也没底。

同样指示他过来的狗东西也没底。

“去漠北吧。”

“钟娴这边就摆脱你了。”

最后蓝禾抬起头轻笑道。

“赌气?”

王富贵笑看着蓝禾,后者没有解释。

就是赌气,对钟娴对他的不在乎赌气。

“就说我被人暗杀了。”

蓝禾起身轻描淡写的说道。

反正在京城,他也是一个死人,不介意在死一次。

离开,去漠北,或许下一次见面时,钟娴身边的麻烦能少一些。

“好。”

“马已经备好了。”

“你准备以什么身份去呢?”

这个答案在意料之中,王富贵追问着。

“那个家伙想我以什么身份呢?”

蓝禾反问道,看着王富贵,笑了笑,没有继续说什么。

再怎么说,也不好迅速的打那个狗东西的脸,再以大元帅的身份跳出来,朝中还不得乱起来啊。

蓝禾走了,带着属于他的东西,剩下的一切交给王富贵来打理。

从忘川郡到漠北,连夜赶路也需要一个月左右,即便沿途的驿站早就为蓝禾准备好了千里马。

漠北不是一个地名,而是对于蓝月帝国北面到大陆尽头的称呼。

这里的游牧民族历史悠远,在蓝月帝国建国之间便盘踞在此,经年累月的摩擦,每每大战后,又会死灰复燃,是帝国的心腹大患。

这里也是名将辈出的地方。

能挡住漠北游民便可驰骋其他边疆,而能击溃他们,从古自今只有蓝禾一人而已。

这是一个无情的战争机器,消磨了无数的英雄好汉。

“这个狗东西。”

“又把这个麻烦丢给我了。”

当蓝禾来到漠北平原的边境时,又变成了个落魄的乞丐,满脸胡渣,邋里邋遢的。

一眼望不到头的戈壁上,黄沙泛滥,秃鹫正在享用着它们的美食,轻易就能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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